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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罷了

一個人的事

「這是我一個人的事,我自己會解決。」

對上一次你這樣說的時候,為了什麼事?在什麼時候?

從反叛年齡開始,遇到什麼不想大人管的,我們便習慣說:「這是我一個人的事,跟你們沒有關係,我自己會解決。」於是,照例的,愛豬愛狗是一個人的事,留級是一個人的事,交好友或損友都是一個人的事,讀什麼書是一個人的事,看的漫畫三級與否,也是一個人的事,買東買西是一個人的事,做錯事而不想被責罵,當然是一個人的事,不想連累別人,也是一個人的事。

第一次那樣說的小候,在小學,為了要參加家人反對的舞蹈隊集訓,我用那句話來頂撞父母兄長,雖然,那時心裡明白,那絕不是一個人的事,因為參加了集訓,我有時很晚才回家,假日要外出,家人其實很擔心,擔心我學壞了,也擔心我夜歸遇上壞人。我一個人的事,成了幾個人擔心的事。

人的一生中,究竟有幾多事,真的只與自己一個人有關?有幾多事,確實是一個人的事?

早上鬧鐘響,賴在床上不動,本來絕對是一個人的事,可鐘聲卻偏會煩醒另一個人。好了,自己願意為遲到負全責,卻總不能把別人賠上那段等你的青春不顧,於是,那也不是一個人的事。上學或工作時間,更不用說,絕不會有一個人的事的空間。工作完畢,回到家裡,進浴室洗白白,是絕對的私人事務,可是,一個不留神,歌唱得聲浪過大,會干擾家人,自我過份陶醉在浴缸裡,門外一定有人等得焦急。其他的,就更沒有討論的餘地了。

想來想去,真正屬於自己一個人的事其實少之又少。不過,時時這樣認為,覺得自己做的每一件事都對其他人有影響,有時是美德,叫懂得為人著想,可是,就在自己為別人著想的時候,你也一定也在影響別人;好了,要命的是,這樣想下去,會以為自己的事事都很重要,還要事事都對別人很重要,於是,人會變得越來越自大,自大的結果是身邊總得有人需要承受。回過頭來,不去想,就記著那是一個人的事,人又很容易變得任性,凡事只顧自己。

結論是,人是社會的動物,我們,好像都沒有真正屬於自己一個人的事。

2001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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