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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獅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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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玉鳳

在一些非洲地區,頭頂重物背負兒女行走,被視為女性的傳統責任。一位非洲女人問她的丈夫,為什麼他可以這樣輕鬆走路而她自己卻要背負重物,她先生答:“要是我們一起遇見一頭負載重物的獅子,我就願意負載重物。”

這是記錄在羅莎琳.邁爾斯(Rosalind Miles)的名著《女人的世界史》(The Women’s History of the World)中的近百年前的故事。故事裡丈夫的意思是:男人的責任和獅子的一樣,是負責守獵和對付猛獸的,女人不需要負擔這種英雄式的光榮使命。可是,像書中問的一樣,究竟這個非洲丈夫遇見獅子的機率有多大?這位非洲女人負擔重物的頻率有多少? 如果這個女人在背負重物的時候遇見獅子,她將會怎樣?

說答案以前,先由非洲回來澳門。認識一個女人,結婚二十多年,多數時候,都過著這樣的生活:早上六時半起床,為家人準備早餐,同時準備好可以讓家人簡易翻熱就能美味入口的中午飯菜。八時前,自己上班;中午小休時,先買好晚上要吃的東西,再買麵包給自己充飢,將餸菜的原材料放到公司冰箱,然後繼續上班。晚上八時,下班回家極速煮飯,飯後洗碗拖地洗衣,為丈夫子女燙好上班上學衣物,看子女的學校手冊,檢查功課,然後洗澡。一切順利的話,十一時左右可以入睡。除了吃飯那半小時可以坐下來算是休息的,連同做家務的時間,她一天其實有十六個小時在工作,這是一個白領工作正常時數的兩倍。

可是,她上班以外的家務勞動,丈夫從來不願幫忙,理由是:“我有養家架,我又唔係住家男人,呢d係女人嘢,我做男人,邊度識。”是的,當家務被視為女人的天職,男人那份薪水的確有拿回家,不管女人是不是有打工幫補家計,家務還被視為是女人的天職,像生兒育女一樣,是女人的必然義務。那情形就像文首那個非洲丈夫一樣,不管他一生遇見獅子的機率有多小,有沒有成為獵獅英雄,他的妻子,都要背負重物和照顧孩子一生。而且,就是那個女人最後遇上獅子,像今天所有事業有成的女人必須要強調自己能事業家庭兩相照顧才算成功一樣,她也一定要頭頂重物背著孩子再獵獅成功,方可以成為大家歌頌的女英雄。那個男的呢,即使他頭上身後都沒有負擔的成為獵師英雄,我們學到卻永遠是:一個有名有姓的獵獅英雄,他旁邊那位長年累月背負重物照顧孩子的女性,不是沒有名字,就只是英雄的太太。

 

原載2011年3月3日《澳門日報》“新園地”版“筆成氣候”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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